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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城乡融合发展

作者:梁广华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4-07-31  访问次数:[]

当前我国供给和需求端多项指标稳中有升,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愈发清晰,然而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依然存在;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有待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强调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当下,应完善宏观调控,实施积极宏观政策,加快发展新能源等产业,引致社会投资和扩大内需,形成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城乡融合发展,使国家各种战略协同推进。

发挥财政政策的强基础、补短板积极作用,发行国债依托国有能源企业,开展能源替代行动。集中建设一批大型火力发电替代电站,增加投资需求,大幅减少煤炭发电占比,提升清洁可再生能源占比,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利用财政支出激励和导向作用,主导建设规范标准的县域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自给自足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县域产业园区碳中和进程,引导产业园区周围乡村利用闲置空间或者农业空间,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以及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增加光伏产品国内需求,减少外贸压力。利用财政支出引致社会投资,大规模建设县域可再生能源自给自足项目,通过可再生能源、碳汇等需求供给传导机制引导资本、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持续增加乡村人均收入,提高乡村消费能力,进一步提高产业园区产品和服务需求,实现县域内资本、技术城乡自由、资源流动,可再生能源与自然生态环境基本满足的高质量内生增长和城乡融合发展局面。

完善和优化央行支持绿色低碳、城乡融合发展货币政策。进一步利用碳减排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适时设立城乡融合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扩大货币发行途径,通过再贷款、再贴现提高货币发行量,减少资金空转,避免M1和M2增速反向。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杠杆撬动作用,引导商业银行降低绿色低碳、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定向融资成本,创新项目贷款便利化工具,提高项目杠杆率,加快促进绿色低碳、城乡融合发展。央行应该在二级市场上大量买入支持绿色低碳、城乡融合发展的国债,增加国债储备,便于应对类似当前国债持续收益率下降的金融市场不稳定局面;应探索在不导致流动性泛滥和债务风险前提下直接买卖绿色债券可行性,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效应,将加快推进县域产业园区碳中和,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县域产业园区碳中和将缩小城乡差别,提高乡村消费能力,同步实现乡村振兴。

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城乡融合发展,将为我国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打开广阔空间。2023年以来,尽管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但是由于我国煤炭发电占比较大,电池报废回收再利用技术不完善,使得新能源汽车成色不足。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面临欧美国家关税壁垒,完善宏观调控,提升清洁可再生能源占比,引导乡村运用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将闲置资源要素化,供给的可再生能源和碳汇要素,参与产业园区收益分配,让乡村居民钱包“鼓”起来,让能源“绿”起来,可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内需。

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城乡融合发展,将同步实现乡村振兴。推进绿色低碳将引导资本、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推进可再生能源和碳汇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标准化,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高乡村治理水平,解决乡村社会问题,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将以市场机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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